2026
04/02
17:56
来源:
新疆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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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疆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法治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依托“新时代新疆干部大讲堂”、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337.95万人次,举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5期,“法治讲堂·逢九必讲”覆盖干部群众107万人次。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确定年度重点任务28项。连续4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连续2年召开府院府检联动会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任务全部完成。三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区地县三级累计召开专题述法会议1018场次、1.5万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同比分别增长28.21%、10.32%。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率连续2年保持100%。
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企业经营知识产权保护配套政策文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全面落实《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深入开展加快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坚决遏制新增拖欠,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自治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112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进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下放,有序调整实施行政职权3201项。以法治化举措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累计完成改革事项492项。涉企“一件事”上线项目39个,服务企业81.6万余户次,企业群众办事“四减”成效显著,平均压减办理环节4.4个、压减材料9件、压减时间27.1天、压减跑动次数5.8次。三是持续健全政企互动机制。召开全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常态化开展“疆企·主席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发挥新疆民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回应企业急难愁盼。全区登记在册经营主体276.8万户,同比增长8.9%,其中民营经济主体占比达97.2%。新疆法治环境在2025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提升5个位次。
三、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根基,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一是加大政府立法供给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保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铁路安全条例等法规草案14件,制定修订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5部。首次对自治区级现行有效的40部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有效提升政府立法科学化水平。二是扎实推进依法决策。坚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组织法律顾问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前置审核、研提意见201件。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备案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203件。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评估,形成评估报告8份。联合西北政法大学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问题诊断—对策研究—实践转化”校地协同机制,分三批次向各地(州、市)反馈法治政府建设评估问题121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四、聚焦监督赋能,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运行。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管理办法,修订自治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建立执法监督联系点827个,选定执法监督员1318名。对先行试点的35个乡镇(街道)19560项履职清单事项开展法制审核,切实提升基层依法履职水平。二是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收集问题线索1350条,对19.7万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年涉企行政检查29.98万次,同比下降近30%,问题发现率提升15%。三是不断健全监督机制。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全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501件、政协委员提案453件。
五、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全面深化平安新疆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保持对“三股势力”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守住不发生暴恐案事件的底线,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5年保持在99%以上。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全区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均下降12%,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6.7%。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二是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基础。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社会用语用字规范管理,近20万各族家庭参与“石榴花·小手拉大手·全家一起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活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成果不断巩固。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4个,评选表彰自治区级模范集体100个、模范个人197名。三是持续提升各族群众法治获得感。修订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以法治护航防沙治沙攻坚,推动塔克拉玛干沙漠“绿围脖”扩边938万亩,锁边工程入选“2025全球十大工程成就”。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项目,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万件,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区96个县级综治中心实现规范化建设运行,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成功率超过90%,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进一步提升。全区行政复议实现“一级政府一个窗口”对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新收行政复议案件突破1万件,复议审理后93.8%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程序。
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是持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出台《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编纂中亚五国经贸法律指南、涉外贸易纠纷防控化解手册等,涉外法治制度供给力度持续加大。牵头建立“多省联动、面向中亚、服务全国”的法律服务联合出海合作机制,吸纳34家已走出国门的律师事务所加入。二是全面深化涉外法治交流合作。成功举办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大会,成立中国—中亚法学教育联盟、“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新疆分院,有效彰显新疆在区域法治交流合作中的积极作用和良好形象。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法智谷”(新疆·喀什)法律服务区、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协同发展,入驻机构79家。三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出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启动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交流工作,确定新疆大学等5所高校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全区涉外法律服务人员突破500人,涉外法治专家库成员增至61人。
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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